四川省农业农村厅


     

 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出产运营次序,加强兽药质量监管,保障养殖环节用药平安,按照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第三期兽药质量监视抽检环境的传递》(农办牧〔2025〕27号)要求,各地要及时对相关不及格兽药产物进行依法查处,利用环节抽检成果不及格的产物,涉及我省的标称出产企业(附件1)所正在地要按照《兽药质量监视抽查查验办理法子》要求对标称出产企业开展查询拜访核实,对确系标称出产企业义务导致产物不及格的,要及时立案查处;经核实不属于标称出产企业义务导致产物不及格的,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产质量量管控,按要求做好产物入库、出库消息上传等工做。认实施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(渔药)利用监督工做的通知》(川农函〔2020〕455号)要求,督促指点泛博养殖者按照《兽药办理条例》及配套规章轨制相关要求科学合理用药,超范畴、超剂量利用兽药,严酷施行休药期,切实动物健康和动物源性食物平安。

  各地要正在2025年10月24日前完成相关清查、整改和行政惩罚工做,及时将相关查处环境报送农业农村厅分析法律监视局和饲料兽药处。